内容概要
2024年12月21日受招标人********委托,由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光大环保能源(永州)有限公司#1焚烧线A修二、三级过热器管屏更换大修服务招标公告。各投标人请于截止日期前与公告中联系人及时联系,参与投标报名,避免错失商机。
详细内容如下:
光大环保能源(永州)有限公司#*焚烧线*修二、三级过热器管屏更换大修服务招标公告 *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 永 州 ) 有 限 公 司 # * 焚 烧 线 * 修 二 、 三 级 过 热 器 管 屏 更 换 大 修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 招 标 编 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为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 永 州 ) 有 限 公 司 # * 焚 烧 线 * 修 二 、 三 级 过 热 器 管 屏 更 换 大 修 服 务 , 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企 业 自 筹 , 项 目 业 主 为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 永 州 )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 永 州 ) 有 限 公 司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 . 项 目 概 况 ?? 招 标 范 围 * . * 项 目 名 称 :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 永 州 ) 有 限 公 司 # * 焚 烧 线 * 修 二 、 三 级 过 热 器 管 屏 更 换 大 修 服 务 * . * 服 务 地 点 : 湖 南 省 永 州 市 零 陵 区 接 履 桥 镇 ( 坦 塘 垃 圾 填 埋 场 ) * . * 质 量 要 求 :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 . * 招 标 范 围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 * 焚 烧 线 * 修 二 、 三 级 过 热 器 管 屏 更 换 大 修 服 务 。 具 体 内 容 报 名 后 可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 . * 服 务 期 限 : 服 务 期 : # * 炉 * 修 整 体 计 划 工 期 * * * * 年 * * 月 * * 日 至 * * * * 年 * * 月 * * 日 。 其 中 , 本 项 目 二 、 三 级 过 热 器 管 屏 更 换 大 修 服 务 的 有 效 施 工 工 期 控 制 在 * * 天 内 , 投 标 人 的 服 务 进 度 须 满 足 招 标 人 项 目 现 场 实 际 进 度 要 求 。 具 体 工 期 安 排 内 容 可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以 招 标 人 实 际 停 炉 通 知 时 间 为 准 。 *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 * 资 质 要 求 : ( * ) 投 标 人 具 有 独 立 订 立 合 同 的 法 人 资 格 ; ( * )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 材 料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 其 生 产 的 标 的 物 ( 如 有 )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标 准 、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 能 够 保 证 标 的 物 生 产 及 使 用 过 程 和 结 果 可 靠 、 准 确 、 可 追 溯 。 * ( * ) 根 据 《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特 种 设 备 行 政 许 可 有 关 事 项 的 公 告 》 * * * * 年 * * 号 , 投 标 人 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生 产 许 可 证 锅 炉 安 装 ( 含 修 理 、 改 造 ) * 级 或 制 造 ( 锅 炉 * 级 ) 及 以 上 等 级 许 可 。 * . * 财 务 要 求 : ( * ) 投 标 人 具 有 一 定 的 资 金 垫 付 能 力 , 银 行 资 信 记 录 和 财 务 状 况 ?? 好 , 不 得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基 本 户 被 冻 结 的 情 况 ; ( * ) 提 供 近 * 年 的 财 务 报 告 ( 现 金 流 量 表 、 资 产 负 债 表 、 利 润 表 ) ; ( * )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 * . * 业 绩 要 求 : 投 标 人 自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前 五 年 内 ( 以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 , 至 少 具 有 * 个 类 似 已 完 成 的 安 装 或 维 修 业 绩 , 并 ?? 供 证 明 文 件 ( 合 同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合 同 首 页 、 承 包 范 围 、 签 字 页 等 ) 。 * . * 信 誉 要 求 : ( *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 为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 * ) 未 被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 为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名 单 ; ( * ) 投 标 人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在 评 标 期 间 内 未 被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限 制 消 费 名 单 ; ( * ) 至 投 标 截 止 日 近 一 年 内 , 投 标 人 必 须 无 任 何 以 主 体 责 任 人 涉 及 “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责 任 类 违 法 ” 行 为 的 行 政 处 罚 记 录 , 具 体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以 上 信 誉 要 求 相 关 内 容 如 因 网 站 更 新 不 及 时 导 致 无 法 查 询 的 , 以 执 法 机 关 实 际 出 具 的 书 面 文 件 为 准 。 * . * 其 他 要 求 : ( *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 * ) 投 标 人 未 被 中 国 光 大 环 境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下 属 公 司 列 为 黑 名 单 ; ( * )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期 间 未 被 招 标 人 或 其 上 级 管 理 公 司 列 为 不 合 格 供 应 商 ; ( * ) 投 标 人 在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未 收 到 过 限 制 参 加 本 项 目 ( 或 其 所 属 区 域 ) 招 标 活 动 的 函 件 , 或 该 限 制 时 间 已 失 效 。 *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 . * 凡 满 足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并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 * * * 年 * * 月 * * 日 * *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前 , 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册 , 下 载 光 大 环 境 投 标 管 家 报 名 参 与 本 次 招 标 。 * . * 本 招 标 项 目 收 取 平 台 服 务 费 , 通 过 投 标 管 家 报 名 时 扫 码 支 付 , 具 体 金 额 以 扫 码 提 示 为 准 , 售 后 不 退 。 平 台 服 务 费 仅 提 供 电 子 发 票 , 不 再 提 供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的 发 票 。 * . * 投 标 人 缴 费 完 毕 即 为 报 名 成 功 , 可 在 光 大 环 境 投 标 管 家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 * * * 年 * * 月 * * 日 * * 时 * * 分 ( 北 京 时 间 ) 。 * . * 递 交 方 式 :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日 期 前 , 各 潜 在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在 光 大 环 境 投 标 管 家 完 成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加 密 上 传 工 作 。 * . * 逾 期 上 传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 . *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前 须 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注 册 并 办 理 * * 数 字 证 书 后 , 方 能 进 行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和 开 标 。 供 应 商 未 成 功 注 册 并 办 理 * * 数 字 证 书 导 致 无 法 递 交 和 开 标 的 , 责 任 自 负 。 * . * 光 大 环 境 电 子 招 投 标 * * 数 字 证 书 ( 电 子 签 章 ) 办 理 指 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 . * 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 . * 开 标 地 点 : 通 过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投 标 管 家 ) 线 上 开 标 ( 若 有 变 化 另 行 通 知 ) 。 * . * ??? 标 文 件 将 在 开 标 时 间 , 通 过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集 中 解 密 。 开 标 结 果 通 过 投 标 管 家 向 所 有 投 标 人 公 布 ; 投 标 人 须 于 * 小 时 内 在 投 标 管 家 完 成 开 标 结 果 确 认 , 逾 期 未 确 认 的 视 为 已 确 认 。 * .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同 时 在 以 下 平 台 发 布 , 经 其 他 平 台 转 载 无 效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 督 邮 箱 及 电 话 监 督 邮 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 督 电 话 : * * * * - * * * * * * * * * . 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 : 光 大 环 保 能 源 ( 永 州 )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代 理 : 光 采 招 标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一 路 * * 号 中 心 商 务 大 厦 * * 楼 联 系 人 : 马 德 华 电 话 : * * * * - * *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 他 * * . * 招 标 文 件 、 答 疑 补 遗 文 件 一 经 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 视 为 已 发 放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 发 布 时 间 即 为 发 出 时 间 ) 。 投 标 人 应 随 时 关 注 光 大 环 境 招 标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的 招 标 文 件 、 变 更 公 告 、 答 疑 补 遗 文 件 等 信 息 , 并 及 时 登 陆 投 标 管 家 下 载 最 新 文 件 及 资 料 , 否 则 所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 * . * 支 付 投 标 保 证 金 请 务 必 留 意 保 证 金 账 号 是 否 与 招 标 文 件 一 致 , 汇 入 错 误 的 账 号 将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被 否 决 。 * * . * 未 在 公 告 指 定 媒 介 / 网 站 / 平 台 上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其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收 。 * * . * 投 标 管 家 及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地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 标 技 术 支 持 热 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 标 人 为 保 证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条 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有 关 要 求 , 在 评 标 结 束 后 , 有 权 组 织 审 查 小 组 ( 成 员 不 少 于 * 人 ) 对 中 标 候 选 人 注 册 地 址 、 经 营 业 绩 等 进 行 实 地 核 查 , 经 现 场 实 地 核 查 后 , 发 现 中 标 候 选 人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中 有 关 资 格 要 求 的 , 或 财 务 信 息 、 相 关 业 绩 等 情 况 与 其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弄 虚 作 假 的 ,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候 选 人 资 格 。 光 采 招 标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 * * 年 * * 月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