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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标数据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月份生物炭、除尘灰销售询价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月份生物炭、除尘灰销售询价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P-XJ-25-00353012 二、采购单名称: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月份生物炭、除尘灰销售询价采购(三 次)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15 12:09 四、报价有效期: 2025-10-13 五、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 王晓雷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18043212006 九、询价???型: 公开 十、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标书费: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十三、其他要求: 无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6月份生物炭 、除尘灰销售|详见询价采 购文件 1 项 2025-08-30 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院内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具体工期详 见采购文件 十四、报名须知: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 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登录网页报名(询价-可参与项目)参与购买 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采购文件参与报名和获取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 )→进入采购项目在“询价/谈判/单一来源-可参与项目(点参与项目)-进入正在??与项目(点开始报 价)”→进入项目界面(可参看采购公告、如设置标书费则微信在线支付后查看采购文件及报价、如 未设置标书费则可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及报价。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等 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转 1或400-810-7799转1。供应商 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3、报价文件的递交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3.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 平台)网页端进行报价。登录主网站后-点击询价/谈判/单一来源-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 )”→进入项目界面→报价大厅(进行相关报价操作) 3.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报价文件。 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3.4 提交报价需使用数智签APP扫码签章。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为推广平台链 接,无法进行报名及参与,所展示信息仅供参考。报名参与及相关公告均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的公告正文为准。 发布日期:2025-07-13 (盖章)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房产转让

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房产转让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2025BFFCJ00378 委托方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1-66223530、66223680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8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7月29日9:00至10:00止,网络一次性报价期截止后立即进入优先权行使期,优先权行使期截止时间至2025年7月29日17:00止。 一、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产权证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90362号;权利人: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层/总层数:5层/5层;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71.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3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52年05月22日止。 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起止日期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7年9月9日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成交后,成交人须承继上述合同关系,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甲方的责任义务。关于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向委托方咨询,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租赁现状。委托方声明自本次转让标的完成产权过户之日起,标的房屋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相关手续由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04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165.9254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万元) 165.9254 交易保证金(万元) 16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标的展示 转让标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成新度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均由交易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及税费规定等,如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权。优先购买权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下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6134106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10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48%;5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1%。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梁经理,联系电话:0551-63753712。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92、66223191(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资料或承诺函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杭州市拱墅区羊千弄49号南幢1单元501室。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04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 元)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三)转让标的如涉及权证更名,只允许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甲方将按规定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均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均须严格按照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本合同为甲方通过公开转让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方后签订,转让公告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2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2个月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附件1: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2: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转让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转让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2025BFFCJ00376 委托方 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1-66223530、66223680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8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产权证号:皖(2023)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629183号;权利人:安徽兴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层/总层数:1-2层/11层;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商业;房屋结构:钢混;房屋面积:487.55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起止日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成交后,成交人须承继上述合同关系,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甲方的责任义务。关于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向委托方咨询,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租赁现状。委托方声明自本次转让标的完成产权过户之日起,标的房屋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相关手续由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045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00.1845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万元) 300.1845 交易保证金(万元) 30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标的展示 转让标的位于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成新度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均由交易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及税费规定等,如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6134874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10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48%;5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1%。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551-63753712。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92、66223191(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资料或承诺函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段和顺花苑B区4号楼商101-103、商101上、商103上房产。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045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 元)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三)转让标的如涉及权证更名,只允许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甲方将按规定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均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均须严格按照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本合同为甲方通过公开转让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方后签订,转让公告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2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2个月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附件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2: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

蜀山区荷叶地北路82号绿怡居西区门面房公开租赁

蜀山区荷叶地北路82号绿怡居西区门面房公开租赁蜀山区荷叶地北路82号绿怡居西区门面房公开租赁 项目名称 蜀山区荷叶地北路82号绿怡居西区门面房公开租赁 项目编号 2025BSSCJ00177 委托方 合肥市蜀山区创城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电话:0551-65737234 公告期限 1.公告期: 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 年8月6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8月7日9:00至10:00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金额(万元) 蜀山区荷叶地北路82号绿怡居西区门面房 1 混合 286.02 4 14.4154 2.5 1.标的坐落位置:蜀山区荷叶地北路82号绿怡居西区门面房。 2.标的权属情况:无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面积286.02平方米,房产面积为经测绘单位测绘面积。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以实地查看为准。 ①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④承租人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 标的房屋的租赁用途为: 基层医疗服务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得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 2.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第一、二年不递增,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三 。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20天(包含在租期内,分别在第一合同年的第一月给予)。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实际年租金的25%, 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资格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均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妇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能够面向社区提供全科医学服务。 (4)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设置预防接种点的批复,证明承租人具备预防接种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 (三)本项目有优先承租人。 三、承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现状交付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国家或地方性政策减免除外)。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特别说明: (1)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消防及合法经营手续和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依法诚信经营。房屋消防系统按现状移交,出租人不承担消防现状以外的一切新增、维修或更换义务,中标人中标后根据经营需要进行二次消防申报,出租人不承担任何协调义务,并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水电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负责水电管理。 (4)本次招标合同签署4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出租人工作安排决定是否续租。 (5)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得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被周边居民投诉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或被相关执法机构查处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临街无法开门,门需开在与荷叶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相连的墙体上。 (7)本项目设原承租人优先权,如原承租人继续中标,无免租金装修期。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一)除了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日”均指日历天。 四、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参与前须知 1.意向承租人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意向承租人查阅公告后,如参与本项目,则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公告期限内完成“交易信息填写”,并编制加密竞价文件并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3.参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65597073。 交易保证金 1. 意向承租人应当在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承租人账号转出。 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9410188002814471 光大银行合肥四里河支行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承租人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意向承租人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 竞价文件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意向承租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 5.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6.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征信报告,缺一不可); 7.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妇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能够面向社区提供全科医学服务; 8.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设置预防接种点的批复,证明承租人具备预防接种资质。;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各项材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资料中不得含报价内容,否则评审不通过。 (二)报价资料 报价资料为报价单,应按本公告中规定格式提交(详见附件)。 备注:意向承租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竞价文件的制作 1.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1)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2)意向承租人请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②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各意向承租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竞价文件。 3.竞价文件组成 (1)加密资格审查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2)加密报价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须知 1.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3月21日 10:00 2.竞价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接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提交时间)。 3.意向承租人须知 3.1意向承租人须对竞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公告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并递交。 3.2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竞价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未完成竞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3.3意向承租人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竞价文件的,被视为竞价无效。所递交的非加密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及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拒收。 竞价文件解密 1.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对其加密竞价文件进行解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人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3.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竞价文件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意向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竞价。 5.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督员或公证员监督下按规定解密竞价文件,导入并读取成功解密的竞价文件。 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同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本项目评审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意向承租人可以在线解密竞价文件,无须到达现场。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竞价文件方式,有关网上操作详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详细见附件2内容),意向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竞价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竞价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竞价文件中提交的资料模糊不清的,评审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意向承租人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3.竞价文件的澄清,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给意向承租人,从发起远程网上问询至问询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意向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4.因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本次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委托方(或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本项目评审活动,意向承租人、委托方、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免责。 五、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资料评审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交易保证金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资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二阶段 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由监督人员解密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一次性报价单,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人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1.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则按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确定承租人。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按下述情况处理: (1)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优先承租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承租权人确定为承租人; (2)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无优先承租权人的,由评审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采用一次性抽签方式,即被抽中的确定为承租人。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备注: 1.竞价文件中报价单内容与系统中报价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 2.评审过程中,竞价文件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如需要意向承租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可能进行问询,意向承租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委员会可能发出的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3.因意向承租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问询的,有关风险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1.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成交确认书》形式通知成交人,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2.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须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至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督查科,联系电话:0551-65357549。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2.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056000319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51-65597073(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产权部)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委托方和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附件1:资产转让合同(示范文本)(2).pdf 附件:附件2:《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1).pdf 附件:附件3:项目位置和照片.pdf

【切削工具采购(二次)】邀请函

【切削工具采购(二次)】邀请函 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切削工具 采购招标文件 因公司生产需要,现需采购 切削工具 一批。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 标。 一、 项目概 况 1 、 项目需 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预计需 求数量 预算单 价( 含 13% 税) 预算总 价( 含 13% 税) 备注 1 管螺纹丝 锥 按需 只 2 2 小径端面 环 形槽刀 按需 把 1 3 内孔挤光 刀 杆 按需 片 1 4 内孔挤光 刀 杆专用刀 头 按需 片 5 5 刀垫螺钉 按需 片 5 6 刀垫 按需 片 5 7 合金铣刀 按需 支 2 8 合金铣刀 按需 支 2 9 XS.M35 标准 加长钻 按需 只 2 10 XS.M35 标准 加长钻 按需 只 2 11 XS.M35 标准 加长钻 按需 只 2 12 XS.M35 标准 加长钻 按需 只 2 13 刀片 按需 片 2 14 加长刀杆 按需 件 1 15 铰刀 按需 件 2 16 阻尼抗震 刀 杆 按需 个 1 17 抗震刀头 按需 个 1 18 抗震刀头 按需 个 1 19 刀座 按需 个 1 20 刀套 按需 个 1 21 刀杆 按需 个 1 22 槽刀片 按需 个 2 23 内孔车刀 按需 把 2 24 合金加长 铣 刀 ( 铝用 ) 按需 把 15 25 合金加长 铣 刀 ( 铝用 ) 按需 把 15 26 硬质合金 抗 震刀杆 按需 把 1 27 硬质合金 抗 震刀杆 按需 把 1 2 、 项目验 收方案: 物 资 交 付 后 由 公 司 经 营 计 划 部 组 织 验 收 。 需 满 足 公 司 相 关 技 术 具 体 要 求 , 详 细 技 术要求请 到公司 与 技术人员 对接。 二、投 标人资格 要求 1 .具 备独立 法人资 格且具有 独立承 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 2 . 有违 法、 不良行 为被其他 人投诉 引 起纠纷, 或在 曾经 发生转租、 转 包项 目行为 的投标人 谢绝报 名 。 3 .列 入人民 法院公 布失信被 执行人 名 单的投标 人,其 投 标申请将 被拒绝 。 4 . 承担过公 司项目 ,项目实 施效果 较 差的投标 人拒绝 报 名。 5 . 本次???标 不接受 联合体招 标。 6 . 提供不是“三无”供应商(无实缴 注册资本、无参保 人员、无生产经营 场所的 供应商) 的证明 。 三、项 目周期 本项目周期为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送货量按车间需求分批供货,以实际生 产需要为 准。 四、评 标办法 本项目采 用 单项 最 低价评标 办法: 满 足招标文 件的前 提 下,合理 最低价 中 标。 五、付 款方式 收到全额 1 3 % 增 值税 专用发票 后付款 , 公司通过 现金、 承 兑或保兑 单支付 。 六、投 标人需提供资料 1. 投标时 需提交 单 位营业执 照。 2. 报价单 (按照 以 下格式提 供报价 单 ) 3. 不是“三无”供应商(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 商)???证明材料 ,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截图(失信 被执行人),提供 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 示系统 ( 严重违法 失信企 业 名单,经 营异常 名 录)网站 截图。 4. 报价单位须知:报价包含货物的成本、管理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成本、 税金 。 5. 本平台为 公共互 联 网平台, 任何单 位 或个人严 禁上传 涉 及国家秘 密的文 件 资料, 包括涉密资质证书 等视为密件管理的 文件,否则其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并 承担对交易 平台造成 的全部 损 失。 七、联 系人 采购联系 人:高 经 理 联系电话 : 1 5 1 5 5 9 2 7 5 6 7 安徽东风 机电科 技 股份有限 公司 2 0 2 5 年 7 月 7 日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不含税单 价 (元) 税率 含税价 (元) 1 2 . . .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 项目编号:2025ANNGZ002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7日 开标日期:2025年07月08日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九地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上小路交口西南国际车城7#120室、成都市金牛区沙湾东二路一号世纪加州一幢一单元四至六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零伍拾陆万玖仟捌佰叁拾元整(2056983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石头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石头镇鑫石路2号、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5629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嘉煜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167号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18856040904 公示期:2025年07月12日至2025年07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167号,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885604090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主任,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7月12日 附件: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一石头镇同心圩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宏源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安徽宏源2025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安 徽 宏 源 2 0 2 5 年 环 境 监 测 服 务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公 告 ( 采 购 编 号 : H Y T T - 2 0 2 5 - 1 4 1 ) 一 、 采 购 条 件 安徽宏源 2025 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有,采购人为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 、 采 购 范 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2 个包,本次采购内容为安徽宏源 2025 年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 三 、 应 答 人 资 格 要 求 安徽宏源 2025 年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公告的应答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四 、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7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7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山东电工电气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免费获取 五 、 首 次 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上。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六 、 其 他 详见附件。 七 、 监 督 部 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部门为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标中心)。 八 、 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耕耘路 405 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 0551-65729089 邮 箱: ahhyzhaobiao@anhuihytt.cn 安 徽 宏 源 2 0 2 5 年 环 境 监 测 服 务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公 告 采 购 ?? 号 : H Y T T - 2 0 2 5 - 1 4 1 1 . 采 购 条 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安徽宏 源铁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 采 购 范 围 包 1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范围 检测 科目 检测点位名称 检测项目 常规监测时间段 备注 铁塔厂区酸雾 塔排气口 氯化氢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铁塔厂区燃气 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低浓度)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颗粒物(低浓度) 铁塔厂区锌烟 塔排气口 氨气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铁塔厂区 1-6 号焊接烟尘处 理系统排气口 颗粒物(低浓度)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铁塔厂区激光 切割烟尘处理 系统排气口 颗粒物(低浓度)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成检测 氯化氢 颗粒物 废气 铁塔厂区厂界 无组织排放 氨气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化学需氧量 氨氮 SS 雨水 铁塔厂区雨水 总口 PH 值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化学需氧量 氨氮 SS PH 值 污水 铁塔厂区污水 口 石油类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总磷 总锌 厂界 噪声 铁塔厂区厂界 噪声 加权平均噪声值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包 2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范围 检测 科目 检测点位名称 检测项目 常规监测时间段 备注 钢构厂区酸雾 塔排气口 氯化氢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钢构厂区燃气 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低浓度)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颗粒物(低浓度) 钢构厂区锌烟 塔排气口 氨气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氯化氢 颗粒物 废气 钢构厂区厂界 无组织排放 氨气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化学需氧量 氨氮 SS 雨水 钢构厂区雨水 总口 PH 值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化学需氧量 氨氮 SS PH 值 石油类 总磷 污水 钢构厂区污水 口 总锌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厂界 噪声 钢构厂区厂??? 噪声 加权平均噪声值 接到检测通知后五个 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备 注 : 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按检测项目分项报价、合计费用最低价中标原则进行竞争性 谈判。 2 、 应答单位报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谈判范围内的全部项目的价格 体现, 包 1 、 包 2 相 同 检 测 项 目 报 价 应 一 致 。 3 、应答报价方式: 本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报价:此报价应包含检测人员去现场的交通费、采样 费用、检测费用、出具报告、邮寄报告等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4 、???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采购范围内选取部分或全部检测科目通知供应方进 行检测,并可根据需要随机选择检验批次数量。供应方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检测 科目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报告(同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原始记录) 。每年结算一次,供应 方汇总全年检测内容,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供应方应针对采购方的检测内容和频次科学制定采样和化验计划,确保每季度的 检测任务在该季度的第二个月结束前完成检测,每半年的检测任务在该半年的第五个月结 束 前 完 成 检 测 。 按 季 度 和 按 半 年 的 检 测 任 务 应 交 替 进 行 , 确 保 报 告 之 间 时 间 间 隔 相 对 稳 定 。 如有特殊情况采购方可改变或增加采样计划,供应方应确保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取样,在 取样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告并尽量提前。如遇环保局抽检、设备检修等紧急情况,采购 方可紧急通知供应方取样检测,供应方应调集人员全力支持,确保优先取样、化验,第一 时间提供化验结果及报告。 6 、付款 票到 3 个月后按我公司相关流程完成付款。支付方式:可用现金、票据、信用证进行 支付。 7 、违约赔偿 供应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合同履约差、监测服务质量不合格、供应方人员违反采购 方劳动及安全规章制度等情况,采购方有权给予终止或暂停合同执行,同时按采购方规章 制度进行相对应的经济赔偿,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方承担。 3 . 应 答 人 资 格 要 求 应 答 人 须 满 足 如 下 通 用 资 格 要 求 : ( 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 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 目的能力。 (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4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 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 6 )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 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 项目的应答。 (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截图为准 ) 。 ( 8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首次应答文件 递交截止前 15 日内 ” 信用中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专 用 资 格 要 求 : 包号 专用资质条件 包 1- 包 2 1 、应答人应具备项目所涉及的完善的环境检测相关资质(水、气、声等环 境监测资质),并在 2024 年省级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中取得 B 级及以上结果。 2 、应答人应具备长期、稳定、持续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具备紧急情况下的 快速响应能力,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取样。 3 、应答人须提供不少于 3 条企业环境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封面、签署页及对 应发票。 4 .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取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方式。 4.2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在山东电工电气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 https://sdee- srm.sddgdq.cn/oauth/ )免费获取。 4.3 应答人可尽快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电子契约锁 ( 自愿原则,用于平台线上盖章 快 速报价 ) 。山东电工电气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契约锁用户创建信息表、供应商报价操作 手册、供应商契约锁证书申请操作、供应商注册 & 认证操作手册,下载网址山东电工电气 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 https://sdee- srm.sddgdq.cn/oauth/public/default/ resource_download.html 。 4.4 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山东电工电气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 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5 山东电工电气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线上应答操作运维支持电话: 0531- 67790591 。 5 . 首 次 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 5 . 1 首 次 应 答 截 止 时 间 : 2 0 2 5 年 7 月 2 2 日 1 4 时 0 0 分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首 次应答截止时间。 盖 章 版 电 子 应 答 文 件 提 交 地 点 : 山 东 电 工 电 气 物 资 采 购 综 合 管 控 平 台 ( h t t p s : / / s d e e - s r m . s d d g d q . c n / o a u t h / ) 5.2 所有采购文件及其电子版的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不得转让。 5.3 应答文件的签署: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委托代 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应答文件中,应答人法定代 表人的签字或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 山 东 电 工 电 气 物 资 采 购 综 合 管 控 平 台 ( h t t p s : / / s d e e - s r m . s d d g d q . c n / o a u t h / ) 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 发 布 采 购 公 告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方式, 在山东电工电气物资采购综合管控平台( https://sdee-srm.sddgdq.cn/oauth/ )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 格要求、获取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7 . 采 购 人 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 : 安 徽 宏 源 铁 塔 有 限 公 司 商 务 联 系 人 : 刘 经 理 电 话 : 0 5 5 1 - 6 5 7 2 9 0 9 1 技 术 联 系 人 : 石 经 理 电 话 : 0 5 5 1 - 6 5 7 2 9 0 4 2 地 址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经 开 区 耕 耘 路 4 0 5 号 邮 编 : 2 3 0 6 0 1 邮 箱 : a h h y z h a o b i a o @ a n h u i h y t t . c n 8 . 合 规 声 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为准。 2025 年 7 月

安徽铁塔滁州市分公司凤阳县智慧水务智能化综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铁塔滁州市分公司凤阳县智慧水务智能化综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安徽铁塔滁州市分公司凤阳县智慧水务智能化综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滁州市分公司凤阳县智慧水务智能化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HTT25035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凤阳县智慧水务智能化综合服务,包括管网GIS基础数据信息系统(CS)、管网 GIS 综合应用系统(BS)、水务大数据中心、统一登录平台、智慧水务APP、管网智能预警系统等服务及配套基础应用平台供货。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100%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不含税价,设备部分不含税价最高限价为20.47万元,服务部分不含税价最高限价为216.16万元,报价超过不含税价最高限价的,否决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凤阳县智慧水务智能化综合服务,包括管网GIS基础数据信息系统(CS)、管网 GIS 综合应用系统(BS)、水务大数据中心、统一登录平台、智慧水务APP、管网智能预警系统等服务及配套基础应用平台供货。预估含税金额252.27万元。其中设备部分23.14万元,服务部分229.13万元。 2.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含)完成交付并验收通过。 2.5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五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类似业绩(软件开发类)至少一份。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发售不接受现钞,请通过银行转账我司(开户名: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账号:2181012100028612),并在凭证上须有备注信息:单位简称、项目编号(AHTT250355)及用途(标书费),注意备注内容不要添加特殊符号(+-*;各种括号()等)。 采购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的,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会员帮助文档-操作手册”界面下载。 5.4?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采购文件款发票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其中通过平台缴纳的,由于是第三方平台转账我司,核对到款需要时间,发票在核实具体到款后开具。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0时00分。 6.2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响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与CA证书申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高塔路6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高新分局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苗经理 联?系?人:王林杰、黄治、桂晔 电????话:/ 电????话:0551-6558034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linjie_gh.ah@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 账????号:/ 账????号:2181012100028612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者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异议联系人:王林杰 异议联系电话:18156519454 异议接收邮箱wanglinjie_gh.ah@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2日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下旬电气检修材料询价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下旬电气检修材料询价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P-XJ-25-00352654 二、采购单名称: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下旬电气检修材料询价采购(三 次)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14 08:43 四、报价有效期: 2025-10-12 五、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 吉林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 王晓雷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18043212006 九、询价类型: 公开 十、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标书费: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十三、其他要求: 无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吉电股份-马鞍山明太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下 旬电气检修材料|详见询价 采购文件 1 项 2025-06-19 马鞍山明太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院内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具体货期详 见采购文件 十四、报名须知: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内进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 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登录网页报名(询价-可参与项目)参与购买 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2、采购文件参与报名和获取 登录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 )→进入采购项目在“询价/谈???/单一来源-可参与项目(点参与项目)-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 价)”→进入项目界面(可参看采购公告、如设置标书费则微信在线支付后查看采购文件及报价、如 未设置标书费则可以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及报价。 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等 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010-56995650转 1或400-810-7799转1。供应商 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010-56995650(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3、报价文件的递交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3.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 平台)网页端进行报价。登录主网站后-点击询价/谈判/单一来源-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 )”→进入项目界面→报价大厅(进行相关报价操作) 3.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报价文件。 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3.4 提交报价需使用数智签APP扫码签章。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为推广平台链 接,无法进行报名及参与,所展示信息仅供参考。报名参与及相关公告均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的公告正文为准。 发布日期:2025-07-11 (盖章)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蒙牛乳业常温蚌埠工厂制冷压力管道和制冷机头维修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蒙牛乳业常温蚌埠工厂制冷压力管道和制冷机头维修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蒙牛乳业常温蚌埠工厂制冷压力管道和制冷机头维修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项目名称:蒙牛乳业常温蚌埠工厂制冷压力管道和制冷机头维修项目(二次)目项目编号:MNCGJH-20250603-0033采购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本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如下:排名成交候选人是否成交第1名武汉兴灵通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是第2名呼和浩特市海工石化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否备注:按照谈判文件中的定标方式依次确定成交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提出质疑;公示期为2025年7月12日00时至2025年7月12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说明:1、竞谈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1) 质疑:招标代理: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214060669电子邮箱:zhangyan@nmghuasheng.com采购招标实施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384879888质疑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2) 投诉:内蒙古蒙牛乳业招投标管理部 电话:0471-7393642/15034952008电子邮件:xuehaiyan@mengniu.cn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电子邮件或平台网址: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 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3、采购招标项目的违纪问题举报受理单位:蒙牛乳业纪委办公室监 督 人: 张丽娜联系电话:0471-7393612受理范围:采购招标执行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公司资财等违纪问题的各类举报。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采购招标实施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5年7月11日

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房屋转让

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房屋转让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房屋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房屋转让 项目编号 2025BFFCJ00377 委托方 合肥市兴泰时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1-66223530、66223680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8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产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32769号;权利人:合肥市兴泰时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层/总层数:1层/16层;用途:经营;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面积:367.5平方米;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起止日期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成交后,成交人须承继上述合同关系,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甲方的责任义务。关于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向委托方咨询,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了解并接受标的房屋的租赁现状。委托方声明自本次转让标的完成产权过户之日起,标的房屋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相关手续由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044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228.4748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万元) 228.4748 交易保证金(万元) 22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标的展示 转让标的位于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成新度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均由交易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及税费规定等,如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6135343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10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48%;5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0.1%。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551-63753712。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92、66223191(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资料或承诺函均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瑶海区临泉路吟春园高10幢109、110、111室。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皖正房评报[2025]字第044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 元)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三)转让标的如涉及权证更名,只允许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甲方将按规定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等),均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均须严格按照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本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本合同为甲方通过公开转让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方后签订,转让公告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2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2个月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附件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2: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

冶父山镇罗岗村粮食加工中心项目(二次)

冶父山镇罗岗村粮食加工中心项目(二次) 冶父山镇罗岗村粮食加工中心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冶父山镇罗岗村粮食加工中心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GZ002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0日 开标日期:2025年7月11日 冶父山镇罗岗村粮食加工中心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德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兴华东路 56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肆仟贰佰壹拾肆元陆角陆分(3524214.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 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 316 省道冶父山社区 1 号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方式:0551-874111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鲍井新村69栋901室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87087657 公示期: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鲍井新村69栋901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8708765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docx 冶父山镇罗岗村粮食加工中心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5年宣传印刷与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5年宣传印刷与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5年宣传印刷与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2025年宣传印刷与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TT2503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包括且不限于写真海报、激光打印、印刷、装订、横幅、宣传单页等以及对和县、当涂县代维站行标准化宣传改造广告服务。预估含税金额为14.9 万元。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按照基准价清单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写真海报、激光打印、印刷、装订、横幅、宣传单页等以及对和县、当涂县代维站行标准化宣传改造广告服务。 2.2交付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5个(含)日历日内完成交付。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订的类似项目(广告宣传制作或广告服务类)业绩至少一份。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3日1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发售不接受现钞,请通过银行转账我司(开户名: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账号:2181012100028612),并在凭证上须有备注信息:单位简称、项目编号(AHTT250305)及用途(标书费),注意备注内容不要添加特殊符号(+-*;各种括号()等)。 采购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的,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在“会员帮助文档-操作手册”界面下载。 5.4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采购文件款发票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其中通过平台缴纳的,由于是第三方平台转账我司,核对到款需要时间,发票在核实具体到款后开具。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10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江东大道中段71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号中国电信高新分局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人:王云嵩、王林杰、桂晔 电????话:/ 电????话:0551-655804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36620723@qq.com/wanglinjie_gh.ah@c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 账????号:/ 账????号:2181012100028612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者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异议联系人:王云嵩 异议联系电话:18156519454 异议接收邮箱836620723@qq.com/wanglinjie_gh.ah@chinaccs.cn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12日

蜀山区金色池塘纯水岸18幢C-05房产转让

蜀山区金色池塘纯水岸18幢C-05房产转让蜀山区金色池塘纯水岸18幢C-05房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蜀山区金色池塘纯水岸18幢C-05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2025BFFCJ00373 委托方 合肥市长丰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51-66223530、66223680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8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7月12日9:00始至2025年7月2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蜀山区金色池塘纯水岸18幢C-05;产权证号: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9529号;证载权利人:合肥市长丰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面积:282.56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72年8月1日止。具体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信房估字(2024)AH1-115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263.15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3.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详细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委托方声明自本次转让标的完成产权过户之日起,标的房屋租金由受让方享有,相关手续由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 转让底价(万元) 263.15 交易保证金(万元) 26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标的展示 转让标的位于蜀山区金色池塘纯水岸18幢C-05,展示时间为本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联系方式-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租赁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或可协商承担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6个月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证照过户手续。 4.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政策及税费规定等,如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特别说明:委托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物瑕疵责任,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1.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 2.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1.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标的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76700188016133391 2.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合同签订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10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25%;超过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24%;50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05%。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司经理,联系电话:15055123047 主体库登记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46、66223295(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合肥市长丰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相关描述: 。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信房估字(2024)AH1-115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转让标的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乙方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三)符合房屋所在地购房资格,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 元)转让给乙方,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须自《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4098682)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移交,甲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物瑕疵责任,乙方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实物现状,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对本转让标的物现状完全了解及确认,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乙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自转让价款全部汇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由甲方和乙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未规定或可协商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二)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因甲方责任造成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的,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的期限次日起按累计已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至资产实际交付之日止。若甲方逾期超过6个月仍未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未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三)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次日起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若乙方逾期超过1个月内仍未按照合同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自然人,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法人)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合肥市庐阳区。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附件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2:产权交易操作手册.docx

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全椒十字分公司粮食仓储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信息

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全椒十字分公司粮食仓储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信息项目名称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全椒十字分公司粮食仓储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是否为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否投标资格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土建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师)。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的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1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稻香路27号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0元信 息 内 容项目概况总投资约303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审计费基本费率3‰;审核成果费率1.50%(费率固定不变)。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价格)服务费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项目概算工程投资约303万元,审计费约1万元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从网上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不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稻香路27号联系人: 杨康、吕健联系方式:18255047168、13955018398监督人:李功元联系方式:15805500365监督电话:0550-3061544、301785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 联系人:曹思敏联系方式:0550-3519516、18712012204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czyzgtjt.com/)、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czctgczx.com/) 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全椒十字分公司粮食仓储改造提升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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