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
2024年12月19日受招标人********委托,由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预需求公告:某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JQ28-F3007)(第1包)。请各投标人尽快联系招标人及关注后续公告,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详细内容如下:
某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包)我部拟对某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元 四、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货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务人员出具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书、资格证明;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 七、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八、意见反馈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格式) 发送至:****@*.***,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委; 联系电话:* *年*月*日